设备展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详细信息
美律师合伙人谈中国钢铁业需考虑的问题
美国VINSON-ELKIN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瑞杰(William H.Barringer)作《准备迎接更多的国际贸易纠纷:主要进口国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政策分析》专题演讲。                     (徐刚 摄)
 
 
【中联钢特稿 徐刚】在“第六届钢材市场和贸易国际研讨会”上,美国VINSON-ELKIN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瑞杰(William H.Barringer)就有关国际钢铁贸易摩擦问题进行了《准备迎接更多的国际贸易纠纷:主要进口国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政策分析》专题演讲。他在演讲中介绍当前美国在处理国际钢铁贸易纠纷方面的一些背景及作法,还特别结合中美钢铁贸易摩擦有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就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白瑞杰说,虽然近期对中国钢铁产品提起大量贸易救济案件的可能性不大,不排除对个别进口量大大高于历史水平的产品提起案件。美国商务部将在这些以及其它非钢铁案件中树立在未来对中国进口产生长期影响的规则。
 
白瑞杰认为,当前中国钢铁业需要着重关注以下一些问题:
 
确定补贴的截止日:在美国法下,非重复性补贴(资本注入、财政拨款、贷款承担或者豁免)构成持续15年的可诉性补贴。优惠将被按照每年的实际价值分摊。在铜版纸终裁案中,美国商务部裁定将不考虑在2001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前存在的可诉性补贴。这一决定允许不对2001年12月以前采取的私有化或者国有钢铁企业改制以便开展市场化运作的措施追究反补贴关税。但是,这一裁决目前正遭到攻击,一是该日期是否合适,二是它是否以及如何对原国有企业后来发生的交易产生影响。
 
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以便出售或者使其成为市场导向企业: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地改革。如不改革,这些企业不可能走向私有化。如果没有大规模对资产和负债的调整,那些仍然由国家控制的企业也不可能成为市场导向企业。历史上,美国商务部认定这些在资产负债平衡表上的调整构成对私有化或者改革后企业的非重复性补贴。有多起根据世贸组织协定对美国商务部这一立场进行的成功挑战,但是美国商务部在改革后国有企业的政策处理问题上一直强有力。如果改革发生在上面提到的截止日之前,也许可以避免对截止日前改革措施进行追究。但是这一观点还没有经受过检验。商务部有可能采取立场,把非重复性补贴在截止日之时的实际价值分摊到截止日之后。通常情况下,这些非重复性补贴是所有被认定为补贴的项目中金额最大的。比如,即使在CSN私有化以后,商务部认定非重复性补贴在私有化后的剩余部分仍有40%,这些补贴都出自对CSN资本负债平衡表的调整。
 
低于充分补偿的投入:这是标准焊管反补贴调查中唯一真正的补贴。指责由于国有企业主导了热轧钢带的生产,焊管生产企业得到的原材料低于充分补偿。补贴为生产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全球市场出口平均价格之差。补贴限于从国有企业购买的热轧带钢部分,因为私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构成补贴。补贴调查还涉及其它投入,如电力和水。鉴于钢铁生产原料的多样性,我个人认为在中国钢铁企业遭遇反补贴时,这将是一个特别需要关系的问题。
 
重复计算:在同一产品上并用基于非市场经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重复计算以及对同一情况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两种关税。举例来说,如果一家焊管企业被认定从国有企业购买了热轧带钢,补贴幅度相当于采购价格和外国市场价格之差。同时,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规则在计算倾销幅度时不接受实际采购价格,而是用一个外国市场价格进行替代。这样,反倾销和反补贴对同一个所谓的扭曲,即补贴或者缺乏市场竞争造成的钢材原料投入价格较低,重复采取了抵消措施。
 
优惠性贷款:美国商务部认定国家五年发展计划所囊括行业中的所有企业得到了优惠性贷款。这一优惠等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与基于同等经济发展条件和其它指标所选的一揽子国家的平均利率之差。
 
白瑞杰说,虽然这不是所有的主要问题,但它们是在美国贸易救济案件以及美国在世贸组织上提起诉讼所涉及的最重要问题。
 
在白瑞杰看来,中国钢铁业要应对挑战。他说,中国钢铁业所面临的问题与过去30年里其它对美国市场出口的主要钢铁生产商和出口商曾经面临的并无很大的差别。但是,某些过去30年中的靶子,尤其是欧洲、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钢铁业,现在却倾向于支持美国,这使美国的做法更具有公信力。
 
白瑞杰针对上述演讲而强调,本文目的不在于详细研究中国如何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钢铁业并无强烈的反应,这与过去30年里成为靶子的其它各国产业的表现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白瑞杰个人建议业界应考虑以下一些对策:
 
〉针对来自美国产业的补贴指控,提供有力、详尽和简明的辩驳。
 
〉面对针对中国钢铁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采取通力合作和大力资助。应该认识到一国采取的措施往往会被他国效仿。
 
〉确定无论是涉及钢铁还是其他产品贸易案中的问题,哪些是出于钢铁业自身利益,应该由中国政府和涉案企业上诉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并敦促政府和涉案企业进行上述应战。
 
〉出于保护成果考虑,中国政府应在出口市场对国内厂商的行为施加更多的纪律。
 
〉增进中国钢铁企业对贸易法如何运行、如何避免调查以及调查启动后如何抗辩等问题的理解。
 
〉在双边和多边对话当中采取更积极主动的姿态,回应那些针对中国钢铁业所提出的指控。
 
〉考虑开展针对性的公关活动。
 
白瑞杰最后说,上述问题绝非短期能够解决。由于它的庞杂性,在今后若干年内中国产业很可能会被指责给全球产业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中国产业需要对实际情况更深入地了解,并在全球范围内更加积极主动地保护自身利益。